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其主体是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和佛教文化,这三家文化相融合构成一种互补的关系。中华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之所以成为主流,当然可以追溯到董仲舒的上书。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独尊儒学 ”的建议,儒家学说得以借助官方的意旨,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文。其实,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实质上还是“儒表法里”,即“以霸王之道杂之”。先秦儒家以“德”和“礼”治国的良好意愿,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后代的思想家把儒家分为君子之儒与小人之儒,服膺于“道”者,为君子之儒;服务于“君”者,为小人之儒。从道不从君,是儒家所提倡的,但事实上很难做到。海瑞的骂皇帝,大概属于这一种,但世人在敬佩之余,却又视其为迂腐的一类。他大概是官员的另类,也是知识分子的另类,否则人们不会对他这样津津乐道。
儒家学说之所以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青睐,被改造成官方的意识形态,这跟儒家学说本身有很大的关系。这首先是它有比较浓厚的政治色彩,以及他的社会价值取向。道家与佛家的学说是个体取向,疏离于社会,疏远于朝廷。儒家学说,一言以蔽之,即“内圣而外王”。它的着眼点,首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其次是建功业于社会。
儒家的八条目:正心诚意格物致知,此为“内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此为“外王”。儒家提倡“修己以安人”:由内及外,由己及人,由自身至家、国、天下。“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儒家主张从家庭血缘伦理出发,在日常的生活中履行自己的伦理义务,以保持人际的和谐;或者通过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立德、立功、立言,一酬青云之志。所以,儒家之所重在道德或政治,儒家的人生是道德或政治的人生。儒家属社会本位和集体本位,在儒者看来,个人只有和他人或集体联系在一起, 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才值得肯定。由此可见儒家过分地强调了人的社会性一面,而缺少对个性与个体生命的尊重。因此,它有利于社会等第的建构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容易生长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道德伦理。
在这根本点上佛家学说和道家学说,道家不同于儒家,在中华文化的融合过程中,它批判儒家的偏颇,也弥补补儒家的不足,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老子以其思辨、庄子以其寓言——对个体生命的意义倾注了巨大的热情。老子向往“复归婴儿”的生命形态,倡导“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憧憬“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自洽与自足,以“曰慈,曰俭,曰不为天下先”,作为道家的三宝。他的《道德经》,揭示了人生无常、祸福相依的哲理。庄子则神往于逍遥于天地之间的精神境界——鲲鹏的扶摇直上九万里,小鸟的扑腾于草丛之间,二者并无本质的区别。宁愿当一只活的乌龟在泥潭里爬行佛家学说和道家学说,也不愿成为一只没有生命的龟壳被供奉在庙堂里。从庖丁解牛的游刃有余悟出养生的道理。无论老子或庄子,他们无不希望个人能从紧张困顿的社会生活中提升出来,以一种超道德、超功利的眼光来观照万事万物,从而使个体生命融入宇宙大生命中。只有在此种境界中,个体生命方可获得绝对的自由——道家的着眼点在全身而保命。
相比较而言,佛教对个体生命的关注比道家走得更远、探究得也更为彻底。如果说老庄关注个体生命的立足点是自然的、本真的生命形态,那么佛教则是以绝对虚无的眼光从生命本体的层面上去透视个体的生存意义。佛教有“三法印”——“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涅槃寂静”,由此出发,佛教不仅认为人的社会道德生活是虚幻易逝的——色即是空;而且更认为人的自然生命也是不能永驻的——生老病死的苦痛永远不能摆脱。每个人所能做的,只有持戒修行,开悟而证得菩提,方可脱离苦海,达到“我乐常静” 涅槃的境界。佛家的意义更在“破我执”,让人从世俗社会的争斗计较中得到解脱,达到一种更高的心灵境界。
儒家注重人的社会生命的伦理价值,道家追求个体生命的自然自由的境界,佛教着眼于对个体生命之本体意义的探究,三者在人生哲学领域中互相补充、共同存在,使中华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显得摇曳多姿、蔚为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