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以北京市为例,笔者带大家来分析一下疫情期间的失业保险申领问题!
一、涉及范围
地域范围:北京市辖区
人选范围:一般失业人员,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为失业人员。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免跑腿。
个人即可办理怎样停领失业金,不再需要企业配合出具辞退通知等材料。
1、网上办理:市人社局官网,个人登录后,在服务列表中就能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
2、微信办理:关注北京人社局官方微信账号“北京人社”后,在“微服务”的子界面“办理服务”选项中,也能看到“失业保险金申领”选项。
3、自动办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系统自动办理手续,并一次性补发应发未发的失业保险金。
4、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可按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时间和条件
1、办理时间:原规定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现在处于疫情期间的特殊时期,超过60日仍然可以办理。
2、办理条件:
①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②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③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④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四、领取期限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怎样停领失业金,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领取金额
北京市2019年5月1日后的失业保险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372元调整到1542元。
六、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