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法八卦
历法是为社会生产的实际需要而建立的记时系统。对中医而言,中医的五运六气应用天干地支、二十四节气甚多,所以学中医,应知道一点历法八卦知识。
历法与时间标识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古代,时间是对于天体星宿运动观察的结果。八卦便是从测量日晷的长短开始的,所以八卦用来标识时间本来是应有之义。
卦气学说是由西汉孟熹提出的,其基本特点就是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与年、月、日、四季等相配,用易卦的阴阳变化来解释年、月、日的寒暑变迁,季节更替,物候早迟,以此进行气候、物候、自然灾害及疾病的预测和解释。
1.年——年的标识是用五日七分法。
2.季——季的标识用卦来表述。
震、离、兑、坎四卦分配为春、夏、秋、冬四季。其中震卦主春,离卦主夏,兑卦主秋,坎卦主冬。四卦二十四爻,每爻各主一节气,四季共二十四节气。
坎
上六 — — 惊蛰
九五 ——— 雨水
六四 — — 立春
六三 — — 大寒
九二 ——— 小寒
初六 — — 冬至
离
上九 ——— 白露
六五 — — 处暑
九四 ——— 立秋
九三 ——— 大暑
六二 — — 小暑
初九 ——— 夏至
冬
夏
震
上六 — —芒种
六五 — —小满
九四 ———立夏
六三 — —谷雨
六二 — —清明
初九 ———春分
兑
上六 — —大雪
九五 ———小雪
九四 ———立冬
六三 — —霜降
九二 ———寒露
初九 ———秋分
春
秋
3. 农历月——月的标识是采用十二消息卦
4. 日——日的标识用十二辰法
五、天干地支与中医五运六气
1. 五运
在“五运六气”推导规律中,将十个“天干”分作五大类型,即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中,排序为“奇数”位的“干”,称作“阳干”,即甲、丙、戊、庚、壬“五干”;排序是“偶数”位的“干”,称为“阴干”,即乙、丁、己、辛、癸“五干”。
在干支文化中, 将十干分布与五行间的关系定为:“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其中,甲为“阳木”,乙为“阴木”;丙为“阳火”,丁为“阴火”;戊为“阳土”,己为“阴土;庚为“阳金”,辛为“阴金”;壬为“阳水”,癸为“阴水”。
在五运六气的“十干气化”过程中,将其“十干”与“五行”分别主持各年(各岁)的“运”对应为: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即它们两者相遇,就变成五行中不同的属性:甲己属“土”性、乙庚属“金”性、丙辛属“水”性、丁壬属“木”性、戊癸属“火”性。它们各自两者相遇“气化”后五行属性已经不是十干中原有的五行属性了。
“五运”与“十干”对应规律是:“土运”对应统主甲、己年份;“金运”对应统主乙、庚年份;“水运”对应统主丙、辛年份;“木运”对应统主丁、壬年份;“火运”对应统主戊、癸年份。
在“十干”的“气化”过程中,由于气有强弱、形有盛衰之分,故又将“十干”中“阳干”所主岁的年份,称为“岁运太过”,“阴干”所主岁的年份十二地支所属五行,称作“岁运不及”,即:甲、丙、戊、庚、壬“干”主岁之年,为其运(与“五行”对应之属性)“太过”;乙、丁、己、辛、癸“干”主岁之年,是其运(与“五行”对应之属性)“不及”。
就是说,遇到“天干”是甲年时,为“土运”过盛有余;是乙年时则是“金运”不足,是丙年时为“水运”有余;丁年时是“木运”不足;戊年时为“火运”过盛;己年时为“土运”不足;庚年时为“金运”有余;辛年时是“水运”不足;壬年时为“木运”过盛有余;癸年时为“火运”不足。
其“十干”顺序的各年之间,其运是太过与不及交替相续的。假如头一年的运为太过,下一年的岁运就不及;而上一年的岁运为不及,下一年的岁运就一定太过。
了解了这种太过与不及的变化分布规律,也就知道了“运气”变化的节率与周期,从而也就会掌握判断各“时令”“节气”“节令”的相应气候等是否正常了。
凡是“五运太过”的年头,是气候会先于“时令”“节气”而到来;凡是“五运不及”的年头,气候状态会晚于“时令”“节气”而到来。若“五气”出现在它不应该出现的“时令”“节气”,就属于是不正常的邪气;如“五气”与“时令”“节气”相合,就属于正常的气候状态。
由于以上的“岁运”有正常与不正常的变化,因此气候也有正常与非正常的变化,所以人体的生理、机理、病理以及各种物种等也必然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2. 六气
除了知道“天干”对应年份“运气”的变化规律外,还应该知道“地支”所对应的年“支”的变化特点与规律。
由于五运六气认为“司天”之气是“客气”的一种,并且随每年地支的变化而变化,故而将此十二地支分别对应配属于六气,借以来推算“客气”及其规律。
丑、未配属为“太阴湿土”,卯、酉配属为“阳明燥金”,辰、戌配属于“太阳寒水”,巳、亥配属于“厥阴风木”,子、午配属于“少阴君火”,寅、申配属于“少阳相火”。各地支所对应配属的六气之气,就是“司天”之气,即遇子或午的年份,就是“少阴君火”司天;逢丑或未的年份,就是“太阴湿土”司天;遇寅或申之年份,就是“少阳相火”司天;逢卯或酉的年份,就是“阳明燥金”司天;遇辰或戌的年份,就是“太阳寒水”司天;逢巳或亥之年份,就为“厥阴风木”司天。
其中风是“厥阴”的“本气”、热是“少阴”的“本气”、湿是“太阴”的“本气”、“相火”是“少阳”的“本气”、燥是“阳明”的“本气”、寒是“太阳”的“本气”。风、热、湿、火、燥、寒是三阴三阳的“本气”。
风气使大地生发,火气使大地蒸发,热气使大地温暖,湿气使大地滋润,燥气使大地干燥,寒气使大地凝固。这六气自天而降深入大地,地受其六气影响而生化万物。
3. “运”“气”说
有时候,统主一年的“运”与“司天”之气的性质会相合。例如,己丑、己未、戊寅、戊申、戊子、戊午、乙卯、乙酉、丁巳、丁亥、丙辰、丙戌这十二年。其中,以“己丑”年为例。己“运”为“土”,丑也为“土” (即“太阴湿土”司天)——即“气”与“运”都属“土”。这也被称之为“天符”。六十年一周期“花甲”中,只有这十二年会出现这“气”与“运”相同的状态。
我们一般把十二地支所对应的年支与五行进行配属,即寅卯配属“木”, 巳午配属“火”, 辰戌丑未均配属“土”, 申酉配属“金”, 亥子配属“水”。
若统主一年之“运”与该年年支的五行性质相合的,称作“岁直”。在六十“花甲”中,有八个年份会出现这种状况,即丁卯、戊午、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乙酉、丙子八年。比如丁卯年, 丁为“木”运,卯也属“木”性, 二者均属“木”性,故“丁卯”年就是“岁直”。
六十“甲子年”中,某年既为“天符”又为“岁直”的年份,我们便称其为“三合”,又叫“太乙天符”。即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是这种状况。“天符”十二年与“岁直”八年中,都含有这四个年份。所以这四年,每个年份都属于“太乙天符”。
从以上运与六气的周期中,我们知道,五行与天干相配是循环不息的。其五行所属的岁运(中运),周期是每五年重复一周期,同时自东向西右迁一步。即:
甲年“土”运过后十二地支所属五行,五年后己年又是“土”运;
丙年“水”运过后,五年后辛年又是“水”运……
此外还应知六气与五运如何配合的, 如子年是“少阴司天”,其后的第六年午年时,又是“少阴司天”;辰年是“太阳司天”,其后第六年戌年,也是“太阳司天”……,“六气”是以六年为一个周期重复出现的。
由于天地之间“运”与“气”的五、六相合,加上动静上下相应、阴阳互补等,就形成以六十年与其“干支”花甲“运气”相对的基本变化规律。
我们要了解天地、上下等阴阳运行规律。所谓“上”,在这里指的是一年的“司天”之气;所谓“下”,在这里是指与“司天”之气相对应的“在泉”之气。“司天”、“在泉”和“间气”这三种“气”都属于“客气”,也是三“阴”三“阳”之气。间气(通常称客气)它们分为“六步”。每一步对应于六十天又87刻半的时间。“客气”的六步次序是先“三阴”,后“三阳”。
“客气”随各年的“地支”变化而演变, 即“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阴,“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三阴”“三阳”之气互为“司天”,互为“在泉”。
每年“地气”固定不变的“主气”, 即分管一年二十四个“节气”的“主时六气”,按“五行相生”的顺序也分为六步。每步管四个“节气”在内的六十天又87刻半的时间。其具体分布如下:
“厥阴风木”为“初气”,主大寒至春分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少阴君火”为“二气”,主春分至小满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少阳相火”为“三气”,主小满至大暑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太阴湿土”为“四气”,主大暑至秋分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阳明燥金”为“五气”,主秋分至小雪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太阳寒水”为“六气”,主小雪至大寒前的六十日又87刻半的时间段。
其六步一共统管365日又25刻的时间。年年如此。
每年除了有固定不变的主要的“主气”外,还会有次要的“客气”与其相互作用而产生综合效应。其判断的方法是把“司天”的气加临在“主气”的“三气”之上,其余的五气再依次相加临。这在五运六气的规律中被称作“客主加临”。
例如卯酉之年的“客主加临”为:
初气“主气”为“厥阴风木”,“客气”是“太阴湿土”;
二气“主气”是“少阴君火”,“客气”是“少阳相火”;
三气“主气”是“少阳相火”,“客气”是“阳明躁金”;
四气“主气”是“太阴湿土”,“客气”是“太阳寒水”;
五气“主气”是“阳明躁金”,“客气”是“厥阴风木”;
六气“主气”是“太阳寒水”,“客气”是“少阴君火”。
其余辰戌、巳亥、子午、丑未、寅申的年头,客主加临,也要照此类推。那么各年主客气的关系就明白了。
在这种“客主加临”的关系中,我们能看出当时气候状态是否正常。如果主客之间为“五行相生”的关系,说明气候和平,气候状态不会引发疾病。若是“主气”克制着“客气”,则说明气候失常,会引起疾病的发生。其中,有时“主气”并不克制“客气”,如“少阴君火”与“少阳相火”虽然都属火,并不能相互克制,可是二者相“加临”,地位低下的相火加临到至高无上的君火上,上下都是火气,则气候会异常并引发疾病。
虽然“六气”各有其所主司的“时令”,可是“六气”如果过于亢盛,而又无制约之气产生,那将会引起气候紊乱失常,进而使生化及其过程受到严重破坏,引起疾病的发生,所以必有相克的气来抑制其过亢,才能形成正常的生化过程,才能保证“主岁”之气的相续循环相接及盛衰有时。这样才是保持正常的时序变迁的条件。这就产生了与其“六气”的“五行”相克的制约气——“上奉”之气。即:
“水”之气之下,有“土”气“上奉”制约;
“土”之气之下,有“风”气“上奉”制约;
“风”之气之下,有“金”气“上奉”制约;
“金”之气之下,有“火”气“上奉”制约;
“君火”之气之下,有“肾水”“上奉”制约;
“相火”之气之下,有“水”气“上奉”制约。
六气的变化只靠制约、克制它的气还不够,还必须要了解处于不同方位时的正常与不正常分布。
如果每年所属的地支正好处于“五方”的正位上时,即子处于正北、午处于正南、卯处于正东、酉处于正西、辰戌丑未处于正中,我们就知其为当位之正气年。
换句话说,“水”运又遇正北的“子”位,“火”运遇正南方的“午”位,“木”运遇到东方的“卯”位,“金”运又遇西方的“酉”位,“土”运遇到“辰、戌、丑、未”在中央之位。由于这些年头的天干与地支的五行属性相同,并且相会合于“五方”的正位之上,故气候平和,一般不会引起疾病发生。即便发生疾病也较轻微。这种“干支”“五行”相同的年份称为“岁会”或“岁会之年”。
遇到“地支”是寅、申、巳、亥之年时,这些“地支”方位都不在“五方”的正位之上,我们将其称为“非其位”。这些年气候一般都不好, 又称为“邪气”年, 往往疾病比较严重,并且病情变化多也快速。
如果“土”运年遇到“太阴司天”、“火”运年遇到“少阳司天”、“火”运年遇到“少阴司天”、“金”运年遇到“阳明司天”、“木”运年遇到“厥阴司天”、“水”运年遇到“太阳司天”,这是五运之气与司天之气性质相同并相会合。这种情况在《天元册》中被称作为“天符年”。
既是“岁会”又是“天符”的年份,又可称为“太乙天符之会”。“天符”如同执法官,“岁会”如同行令官,“太乙天符”就如同是贵人。遇到“天符”之邪时,发病急速危险;遇到“岁会”之邪时,病势缓和病程较长;遇到“太乙天符”之邪时,发病急骤多会死亡。
由于“少阳相火”为主气为君,而“少阴君火”为客气为臣。“少阴君火”作为客气加临于“少阳相火”的主气之上,是“君居臣”位, 为顺, 其发病比较缓慢。
但如果“少阳相火”作为客气加临于“少阴君火”的主气之上,“臣居君”位为逆, 其发病急切危险性大。
“五运六气”系统十分庞大, 理论十分深奥, 这里只能作最简单的阐述, 学习时可参考“导读上册”有关部分。希望大家学习“五运六气”理论后, 能够指导自己的日常保健。
六、中医干支时间诊法
中医时间诊法是根据病人的出生年月日时来判断疾病的一种方法。出生年月日时都用天干地支表示,用阴阳五行理论,即用五行生克、五行乘侮、五行承治、五行亢害、五行制化来判断身体状况,是一种治未病的有效办法,很符合现代人保健养生的理念。关于具体诊法的学习,请参考“导读上册”的有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