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财官死绝,当招过继之儿。
【旧注】女人以财事夫,以官为夫,二者俱遇死绝,则无以托身。女人之身若丝萝而附乔木,乔木既死则何以为依归乎。当招过继之儿男,以度其终身。
【增注】财堪养命,夫赖终身,二者死绝,则无以延年。且官死绝,不能生子癸酉 纳音,必过继他人之子,以续宗枝可也。苟不承继,则绝嗣而无所望。如甲生人,以辛为官,以己为财,辛死于巳癸酉 纳音,己绝于子是也。余者并同此例是也。
台湾钟义明先生是怎么讲的,他在其命理难题解题中讲,财官死绝在命理而言,或无夫,或夫早死,也有丈夫或自己患不孕症的,必须领养,或过继他人之子来接续终枝。
坤:甲申 戊辰 辛丑 戊子
周易微学堂解析:
命主没有子女,领养她丈夫弟弟的女儿。钟先生在书上是这么讲的,辛金生辰月入墓,月时两透戊土,土厚埋金,辰丑所藏的癸水子息星被戊已土压住,甲木正财坐申绝,八个字无丙丁官杀夫星,本造配夫小二岁,无子女,以申内庚金兄弟姐妹星所生之壬水伤官女儿星为子女,事实领养一女,是她丈夫弟弟的女儿。
钟先生把这个八个字写明白了吗?地支申子辰会成了水局他为什么不说?如果说因为八个字没有官星,而财星甲木又坐绝地,并且戊已土把辰丑土中的癸水食神所压制住这些条件都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命主如果是生在已丑时的话,依然会没有孩子,因为已丑时,也没有官杀,年上的甲木照样是坐在申金绝地上,地支中所藏的癸水食神依然是被戊已土所压的,对不对?同理,乙亥时似乎也可以这么分。
那么这一天出生的就有三个时辰符合钟先生所讲的这些条件了,那命主都没有孩子了?都得让这个申中壬水伤官女儿星为自己的孩子了?因此,财星甲木坐绝,柱中没有官星,这些都不是命主无子的原因,如果是以申子辰水局为孩子的话,这个食神依然存在,虽然戊土多见压着这个水,也不至于使命主没有子女?那她为什么没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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